单项选择题

下列各情形中,不能对公司适用人格否认制度来直接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是( )

A.海洋有限公司欠李某50万元,经多次催要,公司均称资金不足拒绝偿还。后李某发现该公司股东董某在公司设立时的不动产出资被高估近40万元,遂诉至法院要求董某承担连带责任
B.夏天公司注册设立一家新的公司——冬去公司。冬去公司在贸易往来中欠宋某50万元的债务,宋某诉至法院,要求夏天公司代为偿还债务,冬去公司不能提供其与夏天公司财产相互独立的证据
C.春花公司是秋月公司的母公司,两个公司使用同一套账目,前者的董事、经理兼任后者的董事、经理。秋月公司欠杨某40万元,听说杨某诉至法院,其就将本公司的财产部分转移到其母公司,杨某要求春花公司偿还欠款
D.王某、赵某二人出资成立飞天公司。在商业往来中,二人有时以公司名义、有时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王某还曾经赵某同意从公司拿10万元钱为其母治病,在公司未作任何记录。飞天公司债权人肖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赵某偿还欠款20万元
热门 试题

多项选择题
2004年3月A省甲公司开始使用“小绵羊”名称作为其火锅店的招牌使用,2004年8月B省乙公司也在本地区使用“B省XX县小绵羊火锅店”名称开业经营火锅店生意。2004年5月甲公司曾以“小绵羊”在火锅店服务上申请注册服务商标,但因为“小绵羊”具有通用性,注册在以羊肉为主要原料的火锅店服务类商标上不具有显著性而被商标局驳回。2005年2月乙公司也以“小绵羊”申请注册火锅店服务业商标,也被商标局以同样的理由驳回。至2006年底,乙公司的经营规模越来越大,已经在全国发展了几百家连锁店。同时2006年底乙公司再次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小绵羊”服务商标,注册类为包括火锅店服务在内的餐饮服务,最终获得批准,取得注册商标权。甲公司遂因此起诉乙公司侵犯其在先权利,同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异议要求撤销乙公司的注册商标。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小绵羊”标志是甲公司先使用的,其享有在先权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该撤销乙公司的注册商标
B.商标评审委员会应该撤销乙公司的“小绵羊”注册商标,因为,“小绵羊”具有通用性,注册在以羊肉为主要原料的火锅店服务类商标上不具有显著性
C.商标评审委员会不应撤销乙公司的“小绵羊”注册商标,因为甲虽然申请在先,
但其申请已经被驳回,不适用申请在先原则
D.乙公司的“小绵羊”注册商标不应被撤销,其取得了合法有效的注册专用权,因为其在2006年申请注册时,由于其成功的经营,使“小绵羊”具备了显著性,符合商标注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