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机器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除研发支出形成的无形资产外,甲公司其他相关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等于计税基础,且折旧或摊销方法、折旧或摊销年限均与税法规定相同。甲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1年5月31日完成,2010年度财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于2011年3月15日对外报出。
2011年3月1日,甲公司财务总监对2010年度的下列业务的会计处理提出疑问:
甲公司2010年发生研究开发支出计5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100万元,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12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280万元,甲公司当期摊销该无形资产10万元。
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甲公司2010年12月3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3.75万元。
【参考答案】
事项(2)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 甲公司2010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2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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