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位于市区的某食品有限公司系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企业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2013年度会计报表上的主营业务收入10000万元,没有其他收入项目,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已经按照会计利润预缴了企业所得税250万元;职工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每个职工每月工资收入均超过费用扣除标准,并均按实际发放的工资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2014年1月某税务师事务所受托对该公司2013年度纳税情况进行审核,获得如下资料:
(1)审核“投资收益”账户时发现:转让国债收益25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分回境内居民企业投资收益100万元,被投资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审核“营业外支出”账户时发现:直接向某农村小学捐赠20万元;因自然灾害损失货物价税合计金额30万元。经过进一步审核发现,自然灾害损失已经取得保险公司赔款5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3)审核工资及三项费用的税前扣除,均符合税法规定。
(4)审核“销售费用——其他”科目时发现:12月25日,列支餐费5万元。进一步审核发现,该餐费为年终宴请客户的费用。另审核发现,企业“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全年借方发生额125万元。
(5)审核“其他应付款”科目时发现,其中列支有2013年9月收取出租包装物的押金5万元。进一步检查发现,该批包装物的成本为3.2万元,在“包装物”科目中核算。
(6)审核“应付账款”科目,发现企业应付账款中有25万元确实无法支付。
(7)审核“盈余公积”科目时发现2013年8月增加盈余公积3.5万元,经过进一步核实发现,为出口产品取得的汇兑收益。
(8)审核“财务费用”时发现:2013年支付向境内某居民企业借款利息支出53万元,该笔利息的借款发生在2011年1月1日,借款金额530万元,约定借款期3年。已知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为6%。
(9)审核“股本”科目时发现企业以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增加股东的股份。股东为3个自然人,其中外国人2名,三人分别取得的股份及在公司的行政职务为:美国人迈克10万元,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德国人皮特20万元,担任公司的董事长;中国人李某20万元,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10)实地查看企业固定资产时发现,企业2013年12月接受其他单位捐赠的汽车一辆,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45万元,年末没有进行任何账务处理。
[问题] 根据上述资料,简述相关税收政策规定。

【参考答案】

相关税收政策分析: ①税法规定,企业取得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是国债的转让收益应计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将国债的转让......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