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建筑工程公司(具备建筑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资质)下辖3个施工队、1个金属结构件工场、1个招待所(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2003年经营业务如下:
(1)承包某建筑工程项目,并与建设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合同,总包合同明确工程总造价3000万元,其中:建筑业劳务费价款1000万元;由甲建筑工程公司提供、并按市场价确定的金属结构件金额500万元(购进金属结构件时取得相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300万元);建设方采购建筑材料等1500万元。工程当年完工并进行了价款结算。
(2)建筑工程公司将其中2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给B建筑工程公司(B建筑工程公司为只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
(3)甲建筑工程公司向C建筑工程公司转让闲置办公用房一幢(购置原价700万元),取得转让收入1300万元。
(4)建筑工程公司招待所取得客房收入30万元,餐厅、歌厅、舞厅收人共55万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甲建筑工程公司总承包建筑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
(2)甲建筑工程公司转让办公用房应缴纳的营业税;
(3)甲建筑工程公司招待所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4)甲建筑工程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
(5)甲建筑工程公司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参考答案】

(1)甲公司总承包建筑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3000-500-200)×3%=69(万元) (2)甲公司转让办公用房应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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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设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称甲企业),经审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到1997年底享受定期减免税政策已经期满。1999年年初外方将分得的1998年的税后利润2000万元在西部地区投资开办经营期为8年的生产性企业(简称乙方),并被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甲企业的外方已按规定办理了再投资退税。2000年经考核,乙企业不符合先进技术企业的标准,被撤销先进技术企业的称号。 2000年度甲企业自行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万元。经某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情况: (1)11月份隐瞒产品销售收入30万元,被处少缴增值税额2倍的罚款已在税前扣除。 (2)转让记帐式国库券收益20万元,与国债利息收入一并已在税前扣除。 (3)技术开发费40万元(比上年增长12%),已按实际发生数在税前扣除。 (4)6月份购进生产设备价值60万元,当月投入使用,该设备按直线法折旧,期限为10年,残值率为10%。企业已将购买设备支出金额在税前一次性扣除。 (5)从境外分支机构取得税后利润150万元(在境外已纳税款80万元),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6)2000年购买国产设备投资200万元。 (甲、乙企业所在地的省政府规定免征3%的地方所得税;甲企业1999年缴纳企业所得税557.9万元)。 要求: (1)计算甲企业外方应缴回的再投资退税额。 (2)计算甲企业2000年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