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设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称甲企业),经审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到1997年底享受定期减免税政策已经期满。1999年年初外方将分得的1998年的税后利润2000万元在西部地区投资开办经营期为8年的生产性企业(简称乙方),并被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甲企业的外方已按规定办理了再投资退税。2000年经考核,乙企业不符合先进技术企业的标准,被撤销先进技术企业的称号。
2000年度甲企业自行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万元。经某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情况:
(1)11月份隐瞒产品销售收入30万元,被处少缴增值税额2倍的罚款已在税前扣除。
(2)转让记帐式国库券收益20万元,与国债利息收入一并已在税前扣除。
(3)技术开发费40万元(比上年增长12%),已按实际发生数在税前扣除。
(4)6月份购进生产设备价值60万元,当月投入使用,该设备按直线法折旧,期限为10年,残值率为10%。企业已将购买设备支出金额在税前一次性扣除。
(5)从境外分支机构取得税后利润150万元(在境外已纳税款80万元),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6)2000年购买国产设备投资200万元。
(甲、乙企业所在地的省政府规定免征3%的地方所得税;甲企业1999年缴纳企业所得税557.9万元)。
要求:
(1)计算甲企业外方应缴回的再投资退税额。
(2)计算甲企业2000年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

【参考答案】

(1)应缴回的再投资退税额: 原退税额=再投资额/(1-原实际适用的税率与地方税率之和)×原实际适用的税率×退税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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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某橡胶厂(一般纳税人),2005年9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南方某农场购进天然橡胶,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90000元,购进该货物时支付的运费为2100元(有货票并认证),已入库。橡胶厂将这些天然橡胶的2/3加工厂成牛产轮胎的橡胶,其实际成本为100000元。厂方用该橡胶生产各类轮胎,其中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100会,每套不含增值税价格500元,全部售出;汽车用的轮胎500套,每套不含增值税价格1200元,其中 200套属于子午线轮胎,全部售出;生产无同类消费品价格的汽车轮胎400套(其实际成本占全部成本的40%),作为广告品宣传。 (2)其余l/3的天然橡胶,该厂委托某轮胎厂加工生产汽车用的橡胶,运输途中发生非正常损失4536元(含运费成本186元),收回时支付加工费3700元(含受托方垫付的辅料700元),并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比对认让)。陔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橡胶继续生产轮胎500套(非子午线),以每套1 300元的价格(不含增值税)全鄙售出。 (3)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购进废弃的轮胎1000公斤,用于生产再生胶,普通发票上注明的每公斤收购价格5元。该企业将再生胶生产自行车轮胎出售,取得收入12000元 (不含增值税价格)。 注:轮胎消费税税率为10%,汽车轮胎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为5%.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该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