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情介绍:村民张某、王某因拒绝缴纳所在乡镇府摊派款,被通知参加乡镇府举办的“学习班”。“学习”期间,不准回家、不准亲友探视、不准与外界通信或电话联系。五天后,张、王二人学习结业回家。

 

张、王二人如不服乡政府办“学习班”的行为,对其权益所受侵害是否可以请求行政赔偿?为什么?

 

【参考答案】

张、王二人对其人身自由所受到的侵犯,可以请求赔偿。《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驶行政职权时有违法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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