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李某,原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2013年离职后受聘于某律师事务所,2014年李某代理了交通肇事案件中被告人甲的辩护律师。为了进一步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保障案件的胜算率,李某便利用其原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的身份以“吃顿便饭”为由会见了该案的主审法官邹某,席间要求邹某在审理该案时多加照顾。后来,李某的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发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试分析该案中李某的违法行为。

【参考答案】

李某在离职后两年内担任甲的辩护律师,违反了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义务,李某......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热门 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