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等者,从一。若一罪先发,已经论决,余罪后发,其轻,若等,勿论;重者更论之,通计前罪,以充后数。” 该段文字反映了唐朝什么刑法原则
【参考答案】
该段文字反映了唐朝“合并论罪”的刑法适用原则,即唐朝对于犯数罪的,实行“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的原则。唐朝法律关于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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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唐律的该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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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请根据该段文字说明以“准枉法”和“受所监临财物”论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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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段文字反映的问题。
对于违法受理限制告诉的案件,应如何处理
这一规定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唐朝关于限制告诉权的例外情形。
适用该原则有何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