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博宇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月1日成立于某市中心,前期开办费支出计400万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纳入防伪税控管理。企业所涉及货物及材料适用增值税税率均为 17%,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2006年财务数据显示:
(1)主营业务收入180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0000万元,设备租赁收入500万元,相应的租赁成本支出300万元,税金及附加200万元。
(2)管理费用1200万元,其中,研发费100万元,业务招待费55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30万元(企业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000万元,期初余额为0;因购货单位破产发生坏账损失6万元),本期摊销开办费100万元。
(3)营业费用3000万元,其中,广告费支出400万元,差旅费180万元(其中80万元为招待重要客户旅游费),直接列支的销售人员下半年提成工资90万元。
(4)财务费用280万元,其中,向商业银行贷款1200万元,年利息支出60万元,经批准向职工集资借款500万元,年利息支出40万元。
(5)营业外收入120万元,为接受其他企业捐赠材料的价值,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120万元。营业外支出100万元,为以外购材料一批捐助灾区建设,成本 100万元。
(6)企业总职工人数195人,其中,在建工程人员10人。全年工资总额500万元(上半年200万元、下半年300万元),计提三项费用92.5万元。当地上半年计税工资标准为每人
800元/月。企业设有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已上缴并取得工会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科目期末无余额。上述资料中管理费用及营业费用金额不包含工资及三项费用。
(7)2005年3月收取包装物押金12万元,至今未收回。因合同约定期限为两年,所以,企业尚未进行任何处理。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坏账准备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工资及三项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开办费、广告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当期税前可扣除的税金及附加;
(6)计算当期税前可扣除的财务费用;
(7)计算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

【参考答案】

(1)重要客户旅游费不得作为差旅费在税前扣除,应当计人业务招待费一并进行调整。实际列支业务招待费=55+80=1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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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某外商投资企业是2002年8月由中方与外方合资设立的生产性企业,中方与外方的投资比例为4:6,双方协议按投资比例享有控制权和收益权。该企业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免征地方所得税。 2002~2005年企业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02 2003 2004 2005 盈亏 50 -50 40 200 企业按税法规定选择从2003年开始计算减免税优惠期限。 2006年度全年实现销售(营业)收入15000万元,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共计14500万元。其中: (1)管理费用中列支了业务招待费70万元和12月份用于扩建办公楼的材料价税合计款 20万元,研发费300万元(上年发生研发费220万元); (2)支付给总机构的合理的管理费用60万元,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20万元; (3)该企业当年借款800万元用于对外投资,借款利息支出40万元在财务费用中列支,该项投资当年分回投资收益50万元,被投资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15%; (4)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支付的5万元罚息在财务费用中列支; (5)6月份为研究开发新产品组建的研发部主要人员家庭配备空调5台,价税共计11.7万元,计入了管理费用——研发费; (6)企业“应付账款”明细账上有30万元未付款,已经逾期两年半,但后来一直与对方没有业务往来,也没有其他联系; (7)投资收益账户中还有该企业在A国的分支机构取得的税后利润200万元,已经在A国缴纳了所得税80万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该企业2002年~2005年的应纳所得税税额; (2)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 (3)计算该企业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4)2006年度该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所得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5)该企业在A国的分支机构已纳税款的扣除限额。 (6)2006年度该企业汇总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问答题
昌华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白酒和啤酒的生产销售业务。2006年9月份发生下述业务: (1)将自产的A牌粮食白酒1200箱销售给甲,不含税销售额60000元;销售A牌粮食白酒500箱给乙,不含税销售额25000元。以上业务共收取包装物租金1170元,收取押金 702元,包装物已按合同约定于月末全部返还。 (2)销售B牌啤酒给丙,共计100吨,每吨不含税销售单价1600元,货已发出,款已收到。根据销售合同,运费由丙负担。酒厂用附设的非独立核算的车队送货上门,另收取运费2340元且分别核算,同时,酒厂还收取啤酒桶的租金585元、押金1170元,合同规定丙应于下月末之前归还该包装物。 (3)用A牌粮食白酒180箱换取装酒机一部自用。 (4)支付自来水公司生产用水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40000元。 (5)外购酒瓶100000个,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为8500元。 (6)收购农产品80000元,开具收购凭证。 (7)将收购的农产品全部发往丁加工厂用于加工粮食白酒,丁加工厂代垫辅助材料600元,另外收取加工费1000元,并根据收款金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月末加工完成,收回粮食白酒10吨入库。 假设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 注:(A牌粮食白酒每箱10斤,消费税的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啤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每吨220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销售自产的A牌粮食白酒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算销售自产的A牌粮食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销售自产的B牌啤酒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4)计算销售自产的B牌啤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5)计算用A牌粮食白酒换取装酒机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及应缴纳的消费税; (6)计算委托加工应由丁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 (7)计算当期应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