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乙为高中国学,青梅竹马。2009年,甲乙两人在村里举行订婚仪式,交换信物、订婚后甲外出打工。2010年乙父亲生意失败,想将乙嫁给债主丙。在丙的逼迫下,2010年6月乙与丙结婚,办理婚姻登记。甲得知后2010年9月返乡,陪乙去民政局申请撤销婚姻,并要求确认甲乙两人婚姻有效。
请问: 乙丙之间婚姻关系如何
【参考答案】
丙与乙的婚姻关系属于可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自违法结合之时起便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我国《婚姻法》第5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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