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小学三年级学生在操场上上体育课,学习打篮球。体育教师在给学生讲解完打篮球要点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把班上的同学分为几组,练习投篮和抢篮板球。张某(10岁)和王某(10岁)分在一个组内,因场地不平,张某在抢球时不慎摔倒在地,恰巧被奔跑上来的王某踏在腿上,致使小腿骨折。此时,教师正在指导其他小组练球。张某住院三个月,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加上张某父母的误工费共计约6000元。有人说这6000元应该由体育教师支付。
请你对这一说法进行分析。

【参考答案】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案例中的具体情况,在这场事故中,学校、学生、教师和家长都是有责任的。因此,体育教师不应该承担所有的事故责任。
(1)学校对确保在校学生的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同时,我国于2002年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也提到,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
热门 试题

相关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