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2004年10月,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成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5月,A公司又吸收了丁人股;随后不久,发现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汽车其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格,于是要求甲补交其差额,但甲个人财产不足抵偿其出资额与实际出资额的差额。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甲不足的出资部分,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
A.不足部分由乙、丙、丁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B.不足部分由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C.不足部分由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D.不足部分以甲从A公司分得股利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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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单项选择题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要约收购的期限为( )。
A.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
B.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C.不得少于60日,并不得超过90日
D.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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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下列企业的解散,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甲照相馆为国有企业,因合并需要而解散
B.乙饭店由李某个人投资成立,现李某死亡并且没有继承人,饭店只能解散
C.丙工厂为章某和王某合伙开办,因违法经营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关部门宣告该企业解散
D.丁游乐场系个人独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投资人决定破产解散该游乐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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