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普通合伙设立的丙会计师事务所的H注册会计师作为审计项目合伙人负责对上市公司P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2011年,P公司管理层与其关联公司虚构了多笔大额关联交易,同时与关联公司开户行串通编造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和银行对账单,实现了股票市场分析师对P公司2011年利润增长的预期。H注册会计师通过风险评估程序了解到P公司2011年收入舞弊存在高风险,并且把对当年关联方交易实现的收入作为特别风险,设计了针对特别风险的分析程序、向银行函证程序和其他细节测试程序等必要审计程序,但H注册会计师最后没有发现P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出具了对关联方交易可能存在重大舞弊风险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P公司2011年度已审计财务报表公布后,A、B、C等投资者阅读了P公司2011年度已审计财务报表后,分析了P公司的利润上升空间,预期P公司的股票价格在最近大盘新一轮强劲上升行情中会有一段股票上涨的行情。于是,A、B、C等投资者大量买入P公司股票。P公司虚构大额关联交易虚增2011年利润的财务舞弊案件曝光,并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调查和处罚,其后P公司股票价格狂跌,A、B、C等投资者的股票投资遭受重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680万元人民币。为此,A、B、C等投资者同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丙会计师事务所,起诉H审计项目合伙人,要求丙会计师事务所和H审计项目合伙人赔偿损失。丙会计师事务所和H审计项目合伙人以其与A、B、C等投资者未构成合约关系为由,要求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要求: 为了使当地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支持诉讼请求,A、B、C等投资者应当向法院提出哪些理由

【参考答案】

A、B、C等投资者应当提出下列理由: ①丙会计师事务所和H审计项目合伙人出具的审计报告是不实报告; ②丙会计师事务所和H......

(↓↓↓ 点击下方‘点击查看答案’看完整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