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地处市区的某企业2012年的房产情况如下:
(1)年初共有自建和购置的房产80间,房产的原值为3200万元,6月份将10间房屋出租(原值400万元),租期1年,取得年租金收入3万元(有合同),采用按月支付租金的办法。
(2)8月份将20间房屋对外投资联营,其中10间原值为400万元的房屋采取参与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方式;另外,10间原值为400万元的房屋采取每年收取固定收入8万元的方式。
(3)10月份将购置的15间房屋出售(原值600万元),取得收入1000万元(购置价格为600万元)。重置成本价为800万元,该房屋有六成新。
(4)10月份将自建的房屋5间出售(原值200万元),取得收入500万元。采用组成计税价格的办法办理纳税事宜。已知该房屋的工程成本为12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成本利润率为5%。该房屋的重置成本价为400万元,有四成新。
(注:当地政府规定的房产税的减除率为20%)
[要求]
(1)计算该企业应纳的营业税;
(2)计算该企业应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3)计算该企业应纳的房产税;
(4)计算该企业应纳的印花税;
(5)计算该企业应纳的土地增值税。
【参考答案】
(1)计算该企业应纳的营业税: 房屋出租应纳营业税=30000÷12×7×5%=875(元) 对外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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