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市家用电器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3000万元。2009年度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00万元,债券利息收入24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应扣除的销售成本5100万元,缴纳增值税6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60万元。
(2)发生销售费用10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80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支付向关联企业借款2000万元一年的利息16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6%);发生管理费用1100万元,其中用于新产品、新工艺研制而实际支出的研究开发费用400万元。
(3)2007年度、2008年度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额分别为70万元和40万元。
(4)2009年度在A、B两国分别设立三个全资子公司,其中在A国设立了甲、乙两个公司,在B国设立丙公司。2009年,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10万美元,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30万美元,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50万美元。甲公司在A国按3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丙公司在B国按20%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
(说明:该企业要求其全资子公司税后利润全部汇回;1美元=7元人民币)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

【参考答案】

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广告费扣除限额:
8000×15%=1200(万元),800万元广告费据实扣除,准予扣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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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某白酒酿造公司,2009年度实现白酒销售收入7400万元、投资收益180万元,应扣除的成本、费用及税金等共计7330万元,营业外支出80万元,企业自行计算的全年实现会计利润170万元,已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了企业所得税42.5万元。后经聘请的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问题,公司据此按税法规定予以补税。 (1)“投资收益”账户记载的180万元分别为:取得被投资企业的分配支付额超过投资成本部分的金额116万元(其中含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60.8万元,被投资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取得境外分支机构税后收益49万元,已在国外缴纳了20%的企业所得税;取得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 (2)2009年4月20日购进一台机械设备,购入成本90万元,当月投入使用。按税法规定该设备按直线法折旧,期限为10年,残值率5%,企业将设备购入成本一次性在税前做了扣除。 (3)12月10日接受某单位捐赠小汽车一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企业未列入会计核算。 (4)“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的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60万元和向某小学直接捐款20万元,已全额扣除。 [要求] 按下列顺序回答公司予以补税所涉及的内容: (1)计算投资收益共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机械设备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接受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对外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该公司2009年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