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A、B、C三位发起人采用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公司,C股东为甲公司的控股股东,2017年1月,甲上市公司拟增资发行股票。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有关财务情况及审计情况如下:
    (1)股本总额12000万元,其中A股东持股10%,B股东持股15%,C股东持股20%,剩余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
    (2)经专业机构计算,甲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3个会计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11.2%。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发行方案部分要点如下:
    (1)拟发行股份8000万元,其中3800万元向原有股东配售,另外4200万元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
    (2)为避免发行失败,本次配售采用包销方式发行。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董事会拟定的发行方案中有哪些地方不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①董事会拟定的配售股份的数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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