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10年9月4日,王刚向中国建设银行某市中心支行申请贷款50万元,并提出以自有的价值60万元房产作抵押。双方于9月8日签订了借款和抵押合同,该合同为建行提供的格式合同。合同约定:市中心支行贷给王刚50万元,期限为5年,贷款利息按月息9.5‰,逾期未还部分加收利息的20%,以王刚的房产作抵押。2010年12月5日,市中心支行要求王刚支付利息,但王刚拒绝,并提出应当于返还本金时一同支付。
问:(1)2010年12月5日王刚能否拒绝支付利息
(2)2010年12月5日王刚拒绝支付利息的理由是否成立
【参考答案】
(1)王刚可以拒绝建行2010年12月5日支付利息的请求。
(2)根据《合同法》第205条的规定,如果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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