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某商场采取有奖销售方式促销商品,凡在本商场购买商品超过100元者,可凭当日购买商品小票获得一次抽奖机会,奖金共分三档:其中,一等奖5名,奖金为3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为2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为100元,该商坊的有奖销售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 )

【参考答案】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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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甲、乙、丙三人达成一书面合伙协议,约定各自出资2万元,共6万元,开立一家小饭馆,并按出资比例平均分配盈余,分担亏损。2007年1月经核准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开始营业。到2007年底,因经营管理不善,饭馆负债累累,欠某装修公司1万元钱尚未偿还。此时丙提出退伙,甲、乙二人不同意。丙于2008年2月提走其出资2万元,自行退出。甲、乙二人继续经营饭馆。2008年9月,甲、乙二人为了增加菜的花样,招揽食客,于是想招聘四川名厨,推出四川火锅系列,但资金不足。于是甲、乙二人向丁提出借款2万元,2009年1月1日归还。丁同意借款,但提出一条件,若饭馆盈利后,甲、乙二人除还本付息外,还应将所得利润分与其一份;若不盈利,甲、乙二人则届时还本付息。推出四川火锅系列后,饭馆并未盈利,亏损仍然出现,到年底,又亏损了1万元。2009年1月,某装修公司因向其索债不成,便诉至法院,同时丁也因甲、乙二人不能届时还本付息,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对此进行合并审理。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被告方丙认为,自己已于2007年底退伙,故饭馆所欠全部债务应由甲、乙承担。丙的辩称有理由吗 (2)被告方甲、乙认为,丙不经二人同意,自行退伙无效,故按合伙协议,饭馆对某装修公司所欠1万元债务、对丁所欠2万元债务以及对饭馆的亏损,丙均应承担1 3的份额。甲、乙的辩称有理由吗 (3)法院审理本案中,有人认为原告丁名为借款给甲、乙,但他参与饭店的盈亏分配,实为一种合伙关系,所以对饭店经营四川火锅的亏损也应分担。这种意见有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