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东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公司),从事清洁燃料技术开发及相关产品销售业务。2002年1月,尔源公司与丙签汀专有技术转让合同,收购丙的一项清洁燃料的专有生产技术(技术秘密),转让价款100万元,同年2月,丙为东源公司股东并且担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按照事先的约定,东源公司用丙转让的技术开始生产销售清洁燃料,受到市场欢迎。 2003年3月,A大学发现东源公司生产清洁燃料的技术已经于2002年3月申请发明专利、并已经初步审查公布正在进行实质审查的技术基本相同,随即通过律师通知东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该产品。东源公司明确表示拒绝,同时东源公司股东会要求丙向公司说明技术的来源并提供其独立开发完成陔项技术的有关证明材料,丙拒绝向公司作出说明,丙称如果有问题.由其本人与A大学解决,与公司无关。2003年5月28日,A大学的清洁燃料生产技术获得发明专利权。A大学再次通过律师书面通知东源公司停止使用其专利技术,并要求东源公司就其已经使用该专利技术的行为支付l00万元的使用费。东源公司没有停止生产和销售,并责成丙尽快解决问题。 丙经过与A大学协商达成专利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向A大学支付专利转让费300万元、前期使用费50万元共计350万元,由附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A大学,专利权转让在丙支付全部转让款之日生效。由于A大学要求丙提供担保,丙未经与公司执行董事甲协商,超越公司的授权权限私自以东源公司的名义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丙未在约定的时间支付专利权转让费,A大学于6月20日向法院申请对东源公司的相关侵权证据保全和财产诉前保全。东源公司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于6月23日当日晚上紧急召开股东会,丙未参加这次股东会。股东会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鉴于丙并不拥有技术的专利权,决定将丙从公司的股东中除名.由公司与A大学另行协商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甲以公司名义将上述决定通知了丙。 东源公司向A大学提出以300万元的价格受让其专利权,其余问题由A大学与丙解决.A大学拒绝。东源公司于6月2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给予专利实施强制许可。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和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丙与A大学签订的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东源公司是否应对A大学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2)东源公司6月23日的股东会议决议是否有效如果丙不同意该决议,他是否可以提起诉讼解决,如果可以,该诉讼应以谁为被告说明理由。 (3)东源公司的强制实施许可申请是否应支持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丙与A大学签订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中,关于专利权转让生效时问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专利法的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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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2002年5月,某纺织厂在搬迁厂房和办公场所时,不慎遗失一张某服装厂因购买该厂布料而向其签发的汇票,该汇票的出票日期为5月6日,金额为10万元,付款日期为5月31日。纺织厂发现该汇票丢失后,遂于5月8日立即向付款人提出挂失止付申请,付款人接受了该请求。后所遗失的汇票被张某拾得。5月10目张某伪刻一枚某纺织厂的财务专用章,加盖在背书人处,并将票据金额改写为15万元。随后,张某持该汇票及身份证到某商场购物,当场将该汇票背书给某商场。某商场收下支票后,第二天以背书的方式转让给某五金厂,用以支付欠该厂的货款。五金厂在5月22日向付款人请求承兑时,付款人予以承兑。但五金厂在该票据承兑后,因支付一笔材料款,又背书给某建材公司。此时建材公司发现该汇票已经过了付款日期,遂提出不能接受,但五金厂解释说该汇票已经承兑,付款人就应当付款。于是建材公司于6月11日向付款人请求付款,但遭到付款人的拒绝,理由是该汇票已经超过了提示付款期限。问:(1)张某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张某是否应承担票据责任请说明理由。(2)持票人建材公司是否享有票据权利,为什么在其票据付款请求权没有实现时,可以向哪些人进行追索,行使其票据权利如果付款人以及包括出票人在内的一切前手都是持票人的追索对象,被追索对象承担的票据责任是多少(3)如果持票人在5月20日请求付款人付款,付款人能否拒绝为什么(4)本案中某纺织厂的挂失止付措施为什么不能有效地防止票据权利被他人冒用如何防止该情形的发生如果纺织厂在票据遗失后提起诉讼,可以将准列为被告(5)如果某服装厂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依法受理,在此之前付款人已经向持票人付款,此时付款人可采取什么行为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