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1)陶某将255条A品牌卷烟分两次一次性销售给林某的行为,应定性为无证批发烟 草制品违法行为,应由甲市烟草专卖局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2550元,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26775元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 (2)陶某将35条B品牌卷烟销售给林某,应定性为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但该行为发生时间为2010年3月,距案发时已经过2年,属违法行为已超过追究时效,甲市烟草专卖局应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