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女真族立国前,尚无成文法,其习惯法较为自然和原始。金熙宗在位期间(1135-1149年)开始了以汉制逐渐统一国家法律制度的进程,试图融诸种法律制度于一体,但仍未能消除法制混乱的现象。金世宗(1161-1189年在位)继位之初,社会极不稳定。他从缓和阶级和民族矛盾,巩固其长久统治地位的目的出发,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并于大定十七年(1177年)设专局负责修订律令。凡《皇统制》《续降制书》中没有规定的,参照唐宋律的律文加以补充;而《皇统制》《续降制书》及唐宋律的律文中都没有规定的,取旨定夺;《军前权宜条理》中可以作为常法的,予以保留。修订成果于大定二十二年(1182年)颁布,史称《大定重修制条》。世宗在位期间,金朝进入鼎盛时期,后人称为“大定之治”。
——摘编自朱勇主编《中国法制史》等

概述金世宗律令改革的背景。

【参考答案】

金朝入主中原,民族交融进一步加强;借鉴了唐宋法制经验;阶级和民族矛盾尖锐,社会不稳定;金世宗深受中原文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