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类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企业裁减人员的程序是()

A.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B.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C.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D.听取劳动部门或者职工的意见


【参考答案】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