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某公司以种植芦笋、黑甘薯作宣传,以提供高息作诱饵,向群众吸收巨额资金,被当地警方以集资诈骗案立案侦查,其中在某县设有分公司,其分公司人员经工商部门注册,以同样的理由向群众吸收资金数百万元,上缴总公司,并从总公司领取业务费数十万元,请问对分公司负责人应如何立案?
【参考答案】
集资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条规定,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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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甲地立案的案件,在乙地发现犯罪嫌疑人,请问乙地的公安机关是否可以就甲地立案的案件制作刑拘证,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甲地与乙地同属一地级市,但不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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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83条规定,公安机关自己在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或犯罪事实”应当“立案”,这里的“立案”是否还应当符合86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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