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根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6条,我所在企业是2004年07月在湖南省澧县注册成立,经营农副产品如:油菜籽与棉籽收购加工与销售,主产品有精菜油、毛菜油、精棉油、毛棉油、菜粕、棉粕,请问:我所在企业是否仍可享受所得税免征、减征优惠政策?可以的话是否要对国税部门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间是否有限制?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