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类题

我们4个人一起办公司,是先交20%的那种。三个人都交了钱给银行,有一个人一拖再拖,说是老婆的工作做不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都有他的名字和持股比例。请问:有限公司首次出资时是不是要求每个股东都必须出资?如果不要,我们准备让他两年内交钱,但我们三个出钱是应当以他的名义出还是以我们三个的名义出?还有就是,万一,公司成立后两年内,他还是做不通他老婆工作,还是不投资,我们该怎么办?




【参考答案】

不一定,以股东自己名义出资,可以变更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