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某房地产企业,直接向外采购建筑材料,建材公司(生产性公司)包材料又包安装,并已按混合销售提供了商业发票,该房地产企业据此商业普通发票确认建安成本建材公司是否应对包工部分收取的款项或就包工包料的全部价款补缴“建筑业”营业税?并要求对方再到地方税务局开具建安发票给房地产企业?如果建材公司还具有建筑业资格,又如何进行税务处理?若建材公司是分包人的又会有何情况?

【参考答案】

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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