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类题
“吃巧克力”与“扔掉吃剩的巧克力”,两者从民法意义上看( )
A.前者为负担行为,后者为处分行为
B.前者为事实行为,后者为法律行为
C.前者为有因行为,后者为物权行为
D.前者为法律行为,后者为事件
A.前者为负担行为,后者为处分行为
B.前者为事实行为,后者为法律行为
C.前者为有因行为,后者为物权行为
【参考答案】
B[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的关系
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并以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民事法律效果的行为,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扔掉吃剩的巧克力属于物的抛弃,含有消灭物质所有权的意思表示,属于法律行为,而吃巧克力并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也不会发生法律上的效果,属于事实行为,所以B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