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本案适用的是国际私法中的反致制度。广义的反致包括狭义的反致、转致、间接反致和外国法院说。狭义的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法院按照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而该外国法中的冲突规范却指定应适用法院地法,法院结果适用了法院地法的实体法。 关于反致的利弊,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我国在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方面不采用反致。
A.100 B.120 C.160 D.200
A.我国法律 B.婚姻缔结地法律 C.法院地法律 D.当事人属人法
A.领海国法 B.共同的本国法 C.法院地法 D.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A.交付货物 B.承担对货物的品质担保和权利担保责任 C.移交有关货物的单据 D.移交货物的所有权
A.原判决国法院具有合格的管辖权 B.外国法院判决已经生效或具有执行力 C.不存在诉讼竞合 D.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不违背内国公共秩序
A.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 B.船舶、飞行器等运输工具之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 C.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 D.外国法人终止或解散时有关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
A.外国任意法 B.外国强行法 C.内国任意法 D.内国强行法
A.依法院地法识别 B.依准据法识别 C.依一般法律原则识别 D.个案识别
A.停止不法行为 B.限制主权 C.恢复原状 D.赔偿
A.因出生而取得 B.因婚姻而取得 C.因收养而取得 D.因入籍而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