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A公司开发商品房,欠B公司50万元工程款,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一份以商品房抵顶工程款的协议,协议规定A公司以一套商品房抵顶所欠B公司50万元工程款,但商品房并没有过户给B公司,待B公司找到购房者后,商品房直接过户给购房者。 在由买者先支付款项给A公司,再由A公司支付给B公司情况下,如果该买者不精明,支付了60万元,是否应按60万元确认计税额?如果买者是B公司老板的亲戚,B公司老板也乐得送此人情,只付了40万元,是否应按40万元征税呢?

【参考答案】

在由买者先支付款项给A公司,再由A公司支付给B公司情况下,如果该买者不精明,支付了60万元,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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