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我们在办理轻伤害过程中,经常会因为证据方面的原因导致对案件不能终结,不能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有些受害人又频频上访,要求民事赔偿,但因不能结案,法院又不受理,对此,公安机关可否撤销立案让受害人到法院提起自诉?如若不能,对此类案件该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的轻伤害案件,如果没有《刑法》第十三条和《刑诉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应履行诉讼程序,不得随意撤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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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对受害人愿意自诉的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的法律依据是刑诉法第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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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甲公司签订协议将自己竞拍的物业转让给甲公司,之后便将物业过户给甲公司,但甲公司并未履行协议付款。于是张将甲公司告上法庭,在庭审中,甲公司提供证据当时张况拍是受甲公司委托,甲公司所交拍卖保证金,产权登记税费手续。此案正在审理中,张来在公安机关要求立案认为甲公司属诈骗和伪证,是否应当立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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