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答题 我们在办理轻伤害过程中,经常会因为证据方面的原因导致对案件不能终结,不能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有些受害人又频频上访,要求民事赔偿,但因不能结案,法院又不受理,对此,公安机关可否撤销立案让受害人到法院提起自诉?如若不能,对此类案件该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的轻伤害案件,如果没有《刑法》第十三条和《刑诉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应履行诉讼程序,不得随意撤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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