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2006年4月5日。李某到某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李某月工资65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750元),减去社会保险费实发为550元。但自6月开始,李某每个月拿到的工资只有400元。10月10日,李某就此与公司交涉,得到的答复是公司基于管理需要调整了工勤人员的工资。李某于2006年10月25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认为李某申请仲裁已过仲裁期间,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李某不服,起诉到人民法院。 公司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李某工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参考答案】
公司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李某工资,除应按照最低工资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外,还应视其欠付工资时间长短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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