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林老师是实验小学某班的班主任,令他头疼的是在课间活动时,经常会有一些学生因为追逐打闹发生磕碰事故,处理起来很麻烦。为了保证学生在校安全,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尽可能减少学生课外活动时间;其次,反复强调不准在课间打闹,谁闹出问题,后果自负;为了免责,他还让学生写下了保证书,明确写明课间如因打闹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某天课间活动时间.五年级学生王雨与同学李明在操场上相互追逐。王雨被李明推了一把,一下撞在了篮球架子上,送到医院检查为轻微脑震荡,检查费、医药费共花去2000多元。王雨的家长找到班主任林老师,要求学校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而林老师请学生作证“自己曾反复强调不允许课间打闹”,并且拿出了学生签订的保证书,作为回应,且表示对王雨受伤自己和学校没有责任。
①林老师签保证书的做法不妥当。因为保证书并未体现学生意愿,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林老师推卸了教师和学校的管理责任,所以不妥当。
②对于王雨受伤事件,林老师和学校有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当中明确规定,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情况,学校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