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近年来,国内外时常谈论中国的“或有债务”。你认为,中国的或有债务应该如何实事求是地统计?
【参考答案】
我国国家财政的或有债务大体涉及:
(1)欠发工资而形成的债务。由于财政困难,行政事业单位拖欠工资已屡见不鲜,曾一度全国有过半数的市县不能按时发工资。这种债务均在基层单位,对中央政府来说并不构成直接债务,但对整体财政而言,无疑是显性直接债务的一部分。
(2)粮食收购和流通中的亏损挂账。长期的粮价倒挂成为财政的一个沉重包袱,粮价倒挂形成的亏损年复一年地挂在账上,再加上国有粮食企业经营不善,粮食亏损挂账像滚雪球一样不断扩大。类似这种情况的还有政策性因素造成的棉花亏损挂账、外贸企业亏损挂账等。
(3)乡镇财政债务。农村税费改革前乡镇财政困难是全国普遍性问题,除少数发达地区乡镇没有赤字外,多数乡镇都有债务。
(4)社会保障资金缺口所形成的债务。据世界银行的研究估计,1994年我国隐性养老金债务为当年GDP的46%~49%左右,劳动保障部预计,“十五”期间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多达4500多亿元。失业救济的负担也不断加重,初步估计,按照目前国有企业的富余人员和社会新增失业人口计算,需领失业救济金的人口约为3000万人,如按照每人年均3600元(月均300元)和平均每人一年失业期计算,一年需要救济金1080亿元。
(5)其他公共部门的债务。1996年底,我国非国债债券余额为3018.27亿元,其中近80%属于政策性金融债券。从1999年的情况来看,国家开发银行债务余额(当年9月)为4889亿元,铁路部门债务为1000亿元左右。就外债情况来看,2000年6月底,国内企业和金融机构对外负债合计为525.2亿美元,加租赁公司及其他事业单位的13.3亿美元债务余额,共计538.5亿美元,若考虑“巧借巧还”未登记的部分,这个数字则更大。这些债务因为隐含了政府的担保,基本上也是公共部门的负债。
(6)国债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自1998年实行积极财政政策以来,政府在1998~2002年发行长期建设国债,主要用于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和贴息贷款,估计由于配套资金而形成不小数目的或有债务。
(7)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我国金融机构的国有性质决定了不良资产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作为债权人的国有银行和作为债务人的国有企业,债权债务双方都是国有的。国有商业银行的高不良资产率,与国企的高负债率以及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增高是三位一体的,从而形成庞大规模的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
(8)国有企业未弥补亏损。从账面上看,财政用于企业的亏损补贴从1989年的598.9亿元下降到1999年的290亿元,但实际上未弥补亏损额却在增加。由于国有企业的亏损大多以银行不良资产形式体现出来,国有企业未弥补的累计亏损拖累了银行,使相当一部分贷款变成不良资产,甚至成了坏账。
(9)对供销社系统及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援助。出于社会稳定的考虑,不少省市已由财政出面担保向银行贷款来清偿这方面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