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学生王某,男,9岁,某小学五年级学生,父母均在镇上做生意。王某自小学习成绩一直比较优秀,很受老师喜爱。上五年级后,因同桌的李某爱好玩电脑游戏,经常怂恿王某和他去街上网吧玩游戏,王某渐渐地玩上了瘾,经常和李某逃课出去玩电脑游戏。王某的父母由于生意上事情忙,没有对王某进行必要的管教。学校有的任课老师向该班班主任张老师反映过,但张老师认为现在学生不好管,而且学校也不指望每个学生都有好成绩,就对王某逃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这样一个学期下来,王某成绩一落千丈。后来,王某的父母才得知,王某学习成绩下降的原因,这才对王某严加看管,每天上下学由父母轮流接送。但由于王某沉溺于电子游戏太深,难以控制自己,仍然偷偷溜出学校玩游戏,晚上在家时,精神不振,无精打采,不但功课不想做,而且身体也一天天地差下去。其父母为此专门带王某去看过几次心理医生,花费不少。王某父母觉得,要是学校早点将王某逃课的情况向他们反映,好让他们早日管教,那王某也不至于落到现在这个地步,他们认为学校应当为此负责。于是他们找到学校,要学校为王某补上落下的功课,并赔偿为王某花去的心理咨询费。学校认为他们只负责教育在校内的学生,学生出了校门,他们管不着。双方争执不下,王某父母于是将学校诉至法院。 结合所给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1)学校是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请说明理由。 (2)王某的父母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学校应当承当相应责任。 首先,《预防成年人犯罪法》(2021年修订版)第三十四条规定,未成年学生旷课、逃学的,学校应当及时联系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了解有关情况;无正当理由的,学校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督促其返校学习。案例中,王某在校期间经常偷偷溜出学校玩游戏,班主任及学校没有及时与其父母取得联系,导致了王某的网瘾加剧,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预防成年人犯罪法》(2021年修订版)第三十一条规定,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应当加强管理,不得歧视。案例中,班主任老师明知王某沉迷网络,却以“认为现在学生不好管”为由,对王某逃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尽到相应的教育和管理责任。 综上所述,学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王某的父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1年修订版)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案例中,王某的父母由于生意上事情忙,没有对王某进行必要的管教。对于王某精神不振,无精打采,不但功课不想做,而且身体也一天天地差下去的情况,没有及时关注发现并进行干预。 因此,王某的父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