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项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5300m3,全费用单价为180元/3。合同工期为6个月。有关付款条款如下:(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2)业主自第1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3)当实际完成工程量增减幅度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或1.1);(4)每月支付工程款最低金额为15万元;(5)工程预付款从乙方获得累计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的3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至第5个月均匀扣除。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见表7-24所示。

工程预付款为多少?工程预付款从哪个月起扣留?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多少?

【参考答案】

工程预付款金额:95.4万元×20%=19.08万元
工程预付款应从第3个月起扣留,因为第1、2两个月累计工程款:1800m3×180元/m3=32.4万元>95.4×30%=28.62万元
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19.08万元÷3=6.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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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合同总价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