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房地产占地面积2580m2,建筑面积9440m2,每层建筑面积2360m2。其中,一、二层为出租商铺,三、四层为出租住房。为了估价其市场买卖价格,估价人员运用收益层对一层的出租商铺进行了估价(估价方法正确),确定其估价时点的价格为12566元/m2。根据当地商业用房楼层价格变化规律(一、二层差价2%,二、三层差价5%,三、四层差价2%),判断出二层价格为12309元/m2,三层价格为11694元/m2,四层价格为11460元/m2,从而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为:(12566+12309+11694+11460)×2360=113348440(元)。试问:如此确定的最终结果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不正确。因为估价对象用途是商住混合,需按不同用途分别估价。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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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指出并改正下面估价报告片断中的错误(本题10分。错处不超过4个,后面应用前面的错误计算结果导致的错误不再算作错误。如将正确的内容改错,则每改错一处倒扣2.5分。本题最多扣至零分)。 有一砖混结构的住宅,于1998年1月10竣工投入使用,建筑面积93.88㎡。该住宅原为福利商品房,于2001年1月10日补足地价和配套费,全部为业主自用,由于可比实例较少,拟采用成本法评估该住宅于2008年1月10日的市场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房地产价格=土地重新取得成本+建筑物重置总价-建筑物折旧 1.土地重新取得成本的计算。根据土地价格管理部门提供的价格资料,估价对象所占用土地70年使用期限的楼面地价为180元 ㎡,现时与估价对象建筑物类似的建筑物楼面地价为170元 ㎡,则土地重新取得成本为: 土地重新取得成本=楼面地价×建筑面积=180×93.88=16898.4(元) 2.建筑物重置总价的计算。房产管理部门2006年1月1日公布的《房屋重置价格标准》中砖混结构房屋的重置单价为2600元 ㎡,房产管理部门2007年1月1日公布的《房屋重置价格标准》中砖混结构房屋的重置单价为2700元 ㎡,房产管理部门2008年1月1日公布的《房屋重置价格标准》中砖混结构房屋的重置单价为3000元 ㎡。则估价对象建筑物重置总价为: 建筑物重置总价=重置单价×建筑面积=2600×93.88=244088(元) 3.建筑物折旧的计算。建筑物折旧采用成新折扣法进行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建筑物折旧=建筑物重置总价×(1-成新率) 其中,建筑物成新率由房屋完损等级判定人员和房地产估价师现场评定,确定该建筑物为完好房、七成新。则建筑物折旧额为: 建筑物折旧=244088×(1-70%)=73226.4(元) 4.估价对象价格的计算。估价对象房地产价格为: 房地产总价=16898.4+244088-73226.6=187760(元) 房地产单价=187760 93.88=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