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位于A省B市的某外运物资经营公司甲(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专门从事物资经销和运输的公司。2013年9月23日,甲公司向B市物价局书面举报,认为在2012年1月至2013年8月间,其委托B市火车站发运货物,B市中铁联运乙公司却重复收费或只收费不提供服务,共计42万元,请求B市物价局迅速查处,将多收的费用退还给甲公司,B市物价局接受举报后,经调查甲公司举报属实,2013年11月10日,B市物价局对乙公司作出罚款20000元处罚决定、井责令乙公司退回运费42万元给甲公司。 若乙公司不服处罚,要中请复议,复议机关是谁?为什么?

【参考答案】

复议机关是B市人民政府或A省物价厅。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土管部门中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