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一、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
对固体废物实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是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重要原则,简称“三化”原则。其中,减量化是指在对资源能源的利用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或能源,以尽可能地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资源化是指对已经成为固体废物的各种物质采取措施,进行回收、加工使其转化成为二次原料或能源予以再利用的过程。无害化是指对于那些不能再利用、或依靠当前技术水平无法予以再利用的固体废物进行妥善的贮存或处置,使其不对环境以及人身、财产的安全造成危害。
二、全过程管理原则
对固体废物实行全过程管理,也是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一项重要的原则。它是指对固体废物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直到最终处置的全部过程实行一体化的管理。这通常也被人们形象地比喻为“从摇篮到坟墓”的管理。这也体现在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1、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且,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3、对于可能成为固体废物的产品的管理,规定应当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三、分类管理原则
由于固体废物的来源具有广泛性的特征,因此对固体废物实施的管理和控制也涉及到几乎所有的行政机关。有鉴于此,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该法所要管制的固体废物采取了概括性的规定,该法主要列举和规定:防治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坡以及危险废物三类固体废物造成环境的污染。其中对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的污染环境防治采取一般性的管理措施,而对危险废物则规定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此外,该法还将液态废物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的污染防治,也列为防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