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提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也会见其聘请的律师不需要经过批准。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子拉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