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试述政府对保险公司监督管理的必要性及其内容。

【参考答案】

保险监管的必要性主要从以下方面反映出来:
1、建立和形成合理的保险市场结构的需要:(1)保护自由竞争的需要(2)反垄断的需要(3)避免过度竞争的需要
2、保险行业的特殊性:保险业需要监管的原因还在于保险业本身的特殊性。保险公司的经营是负债经营,其通过收取保费而建立的保险基金是全体被保险人的财富,保险公司一旦经营不善出现亏损或倒闭,将使广大被保险人的利益受到极大损害。另外保险公司的承保对象涉及到社会各部门,各阶层,保险公司的经营一旦出现问题,影响甚大,所以应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管。
综上所述,在保险业的发展中,一方面要依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以引导保险公司积极进取。另一方面也应当承认政府保险监管部门这只“看得见的手”在宏观调控方面的必不可少的作用。要适度地把握两只手之间的力量平衡,兼顾保险业发展中的效率与公平,保障保险市场各主体的合法权益和保险业的稳定发展。
监管的内容
一、组织方面的管理
(1)实施设立许可证。(2)限制组织形态。(3)规定营业范围,即对于保险人可以经营的险种的限制。(4)解散清算的监督。
二、财务方面的管理
(1)规定保险企业开业资本的最低限额。(2)规定保证金的提取。(3)规定有关各种准备金的提存。(4)关于投资的规定。
三、业务方面的管理
(1)对保单的核定,包括对保单的基本格式、内容、条款等的审核,其目的是保证保险合同的公正性。(2)对保险费率的核定,这是保证偿付能力和保证费率合理的必要措施,目的是使费率适当、公正和无差别。针对不同的保险业务,保险费率的管理方式也有所差别。(3)禁止不正当竞争,包括禁止不实说明、诱使换保、禁止放佣和禁止错价。(4)检查业务情况。(5)禁止兼营、兼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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