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均衡保费制度的运用是使投保人在合同早期缴纳的保费高于自然保费,因此,在初期,保险人每年按均衡保费收取的保险费,扣除当年付出的保险金后,还会有部分剩余,其剩余部分实际上是投保人提前多缴的保费,这可视为投保人存放于保险人处的储金,因而说人身保险具有储蓄性。但是人身保险又不同于储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利益本质不同。储户将一定数量的货币存于银行,只能享有储蓄利益,其最终领取的数额等于他存入时的本金加这段时间内应得的利息;而投保人身保险,保户享有的是由保险而带来的利益,在保险期间内,只要发生保单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就可立即获得保险金。
(2)保险具有互助性。在人身保险中,遭受不幸事故的被保险人领取的保险金的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未遇不幸的被保险人所缴的保费。而储蓄对储户来说,只是运用自身的力量来解决自身的经济困难。
(3)人身保险储蓄具有强制性。被保险人必须按期缴纳保险费,如果停缴保费超过规定时间,保单就会失效。虽然允许中途退保,但对被保险人十分不利。而储蓄则不然,储户可以随意变换储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