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班主任张老师以加强班级管理和严肃校纪班风为由,在班级制度中做出了如下规定:学生上课迟到一次罚款1元,旷课一次罚款2元,不按时完成作业罚款3元,损坏公物罚款10—200元,吸烟、酗酒、打架斗殴罚款20—100元。
问题:请对张老师的这种行为进行分析。
【参考答案】
2.
GEKAI张老师的行为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教师不得罚款。教师在所从事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要严格按照我国《宪法》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法制化,做到依法执教。现实中,不少教师沿袭了旧的教育方式和教育手段,在从教过程中,自觉和不自觉地侵犯了学生的权益,出现了违法的现象,反映了不学法、不懂法、不执法的问题。如:教师随意批评、责备学生;采用各种方式体罚学生等。
教师从事教育工作,首先要依法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依法行使教书育人的权力,履行教师法定的职业义务和职业责任,以实现依法管理教育事务,保证教师在教书育人的活动中依法进行,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教育的使命是提高人的素质,教育的根本任务和主要功能是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教师职业劳动的任务是教书育人,对人进行素质教育。教师只有做到了依法执教,才能更好地为国家培养依法治国的人才,才能迅速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我国现有1000万教师大军,他们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在教书育人的岗位上,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宝贵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全国十杰教师和师德典范。但是,还有相当数量的教师法律意识不强,既不学法,又不懂法,更不执法,有的帮学生考试作弊,有的采用各种方式体罚学生等等。这些都说明有些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还比较淡薄,必须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