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类题
(2017年真题)宋先生持有境内甲有限责任公司 30%股权,投资成本为 600 万元,经评估公允价值为4000 万元。现境内乙股份有限公司有意按公允价值向宋先生收购这部分股权,有两种收购方案:
方案一:宋先生向乙公司转让所持甲公司的股权,全部收取现金。
方案二:宋先生以所持有甲公司全部股权向乙公司投资,取得乙公司股权。
请结合现行相关政策规定回答如下问题。
1.该收购业务中宋先生是否应缴纳增值税?请简述理由。
2.按上述两个方案收购股权,宋先生分别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3.上述两个收购方案中,是否可以免征或延迟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何操作。
【参考答案】
1.宋先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个人转让境内未上市公司的股权,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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