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1)收受四方陈情、建言、申诉冤屈或检举不法行为等文书呈送皇帝; (2)接受天下臣民实封递入的书信,开拆初阅,然后写成副本,奏告皇帝; (3)收受外官陈奏公事的题本、陈奏私事的奏本及机关的奏本,于早朝时送呈进皇帝; (4)重大或机密事宜公文,随时入奏皇帝; (5)负责关防公文的勘合; (6)参与决议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