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张教授:在法庭上,应该禁止将笔迹分析作为评价一个人性格的证据,笔迹分析家所谓的证据习惯性地夸大了他们的分析结果的可靠性。李研究员:你说得很对,目前使用笔迹分析作为证据确实存在问题。这个问题的存在仅仅是因为没有许可委员会来制订专业标准,以此来阻止不负责任的分析家做出夸大其实的声明。然而,当这样的委员会被创立之后,那些持许可证的开业者的手迹分析结果就可以作为合法的法庭工具来评价一个人的性格。以下哪项最能评价李研究员在应答张教授的论述时所应用到的方法?

A.他忽视了为支持张教授的建议而引用的证据。
B.他通过限定某一原则使用的范围来为该原则辩护。
C.他从具体的证据中提取出一个普遍性的原则。
D.他在张教授的论述中发现了一个自相矛盾的陈述。
E.他揭示出张教授的论述自身表明了一个不受欢迎的,并且是他的论述所批评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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