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
陈某是天津三石公司供销科长,任职期间办理了三石公司与上海三木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方面的业务。199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六顺公司,六顺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三石公司一批设备。 1997年4月1日,陈某对三木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三木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人民币,并说明三木公司如同意,应在一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三木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三石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三木公司。三木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 18日告知三木公司,该批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三木公司。三木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即与九龙公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人民币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向三木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 该批设备闲置在九龙公司的库房中被意外烧毁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
A.陈某
B.三石公司
C.三木公司
D.九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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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
关于本案合同之债的说法,正确的有:
A.本案合同之债可以通过甲方和乙厂的合同而确定应供应0号或10号柴油
B.本案中,合同之债可以通过债务人的选择而确定应供应0号或10号柴油
C.本案中,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选择权行使的期限
D.若由于国家政策限制,禁止出售10号柴油,则只能以0号柴油为履行标的,这称为选择之债因不能履行而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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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
就房屋买卖关系而育,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因甲已将房屋租与乙,甲若将房出售,应事先征得乙的同意
B.因甲、丁之间巳办理房产登记,故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即使签订在先,丙也无权主张对该房屋的所有权
C.因甲、丙之间尚未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故甲、丙之间的合同不生效
D.甲虽与丙签订了合同但在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有权再将房屋出售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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