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
弟、妹对兄、姐承担扶养义务,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
A.弟、妹有负担能力
B.弟、妹由兄、姐扶养长大
C.兄、姐丧失劳动能力
D.兄、姐无其他生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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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
甲、乙、丙分居平海市的A区、B区和C区,甲收到乙的一张支票,票面金额10万元,付款行是平海市D区的市商业银行D区分行,甲于6月1日收到支票,6月3日以背书方式将支票转给丙,6月5日丙带支票到银行兑现,结果在路上遗失。丙找了几天未找到,不得已于6月9日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法院于6月10日受理此案后,指定审判员王某独任审理此案。同时通知市商业银行D区分行停业支付,并于6月15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期间由人民法院决定从6月16日至8月15日。丙遗失的支票被李某拾到,李某假造背书于6月12日到平海市E区百货商场骗取了价值九万余元的商品。商场收到支票后于6月22日到银行交票发现此票是别人遗失的,赶紧到法院申报。 法院下述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_____。
A.法院指定审判员王某独任审理
B.法院受理此案后,通知市商业银行D区分行停业支付
C.法院于6月15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D.法院决定公示催告期间从6月16日至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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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
1998年8月被告张小兰因其夫早去世,经同事介绍,与陈某再婚,并随夫搬至歌舞团宿舍居住。为此,原告李一伦起诉要求被告张小兰及其女儿张亦兰二人腾退承租的住房两间。但被告二人辩称:被告张小兰虽然再婚随夫居住,因其女被告张亦兰一人仍住在承租原告的两间住房里,每星期回来两次与女儿同住。另外,被告张亦兰也无房可搬走,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经查:原告与其儿子一家四口人居住私房5间,并不需要房;被告承租原告的两间南房已达20年之久,且被告张亦兰在其母搬走后,其所在工作单位根本无房可供其居住。据此,人民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希望原、被告之间平息纠纷,和睦相处,但未能成功。假如本案在开庭审理时,原告李一伦经传票传唤无故不到庭,则本案可以: ( )
A.按撤诉处理
B.终结诉讼
C.延期审理
D.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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