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2016年5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约,约定甲公司于7月1日付款,乙公司7月15日交付“格格”牌空调。合同签订后15日,乙公司销售的“格格”牌空调连连发生爆炸事件。合同签订后25日,甲、乙、丙公司三方合意,由丙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丙公司7月1日未付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A.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空调时,乙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B.丙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空调
C.丙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