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刘星与谢岚结婚时,刘星带来一女刘花,谢岚带来一子起名为刘华。刘星和谢岚把刘花、刘华共同抚养长大,刘花于1979年4月出嫁,生有一子张明。刘华1981年外出工作。1991年谢岚生病住院期间,刘花经常回家探望、照料,并负担了大部分医疗费用。刘华自母亲谢岚去世后,与刘星来往很少。从1994年起,刘星年老体弱,生活困难,虽写信给刘华,要求刘华赡养,但刘华寄钱很少。无奈,在2006年,经村里同意,把张明的户口迁来,与刘星同住。刘花在张明户口未迁来之前,就替刘星还了村里的债务2000元。张明与刘星共同生活4年半,每年负担外祖父的口粮、柴草等。2010年10月刘星病故,由张明负责办理了丧事,刘华因未得到通知没有回来。下面正确的选项是:( )

A.虽然刘华在谢岚去世后,很少与刘星来往,又只寄很少的一点钱给刘星,但刘华仍享有继承权
B.张明不能分得刘星的遗产,只是代替母亲刘花履行赡养义务而已
C.刘华、刘花与刘星、谢岚是养父母养子女关系
D.只有刘花才能继承刘星的遗产
热门 试题

单项选择题
王某于2011年8月向兴旺家具店定作结婚家具一套,双方商定兴旺家具店应于9月10日交货,王某付定金1000元。9月8日,兴旺家具店通知王某,因家具店发生火灾,烧毁了部分已做家具,要求迟延履行合同:于9月20日交货。当时,王某因其与未婚妻闹意见,婚礼推迟,遂同意。9月15日,王某与其未婚妻正式分手,婚礼取消。王某于9月16日通知兴旺家具店,取消家具定作合同。此时,兴旺家具店已按王某要求做好全套家具,因此不同意取消,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因家具店没有按时交货,构成违约
B.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因家具店于交货日期届至前通知王某,要求迟延履行,王某表示同意,其实质是合同变更,后王某提出取消定作合同,属于解除合同,王某依法有此权利,但家具店可要求王某赔偿因其解除合同致家具店的损失
C.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因结婚家具属特殊定作产品,有严格的时间要求,交货日期届至,家具店却要求迟延履行,显属违约,但考虑到家具店违约事出有因,可以减轻其责任,同时王某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家具店应双倍返还王某定金,可不赔偿王某的其他损失
D.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不管家具店迟延交货是出于故意的还是因为火灾,家具店都有责任,而王某没有任何过错,因此家具店应双倍返还王某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