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由单选或多选组成。)
《集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节选)
第三条 本集团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可以互相进行担保。除经集团公司授权外,子公司不得对外单位进行担保。
第四条 各子公司用本公司的财产进行抵押时,必须先到集团公司法律室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未登记的不得进行抵押。
以未经集团公司法律室进行登记的财产作抵押的,为无效抵押。
第十条 各子公司在办理保证担保时应当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一)被保证人的主债权的种类;
(二)保证担保的范围;
(三)保证的期间;
(四)保证的方式;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需要办理质押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应当明确办理登记的时间和登记部门。
分析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本办法第十条关于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中还应增加的条款有( )。

A.被保证人主债权的数额
B.保证人的财产状况
C.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D.债务人的财产状况